灵道艺术发展基金会
0TAO Kunst Stiftung
是一个在德国首都柏林联邦法院正式注册的一个非盈利性非官方的文化团体。
旨在促进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艺术文化的了解和交流。
会员
入会须知
联系办法
我们能做的事情:
1, 组织策划各种艺术类的文化交流活动
2, 文化艺术类的教师和技师在欧洲的培训
3, 艺术生申请德国艺术类学院留学的考前班培训
4, 艺术家的深造、个人展览、以及宣传
5, 中德两国学校交流合作项目。
6, 组织和安排,在欧洲及中国的国际艺术类展会
7, 举办和参与艺术类各项国际比赛,国际艺术节,及其他艺术类大型活动。
8, 学生夏令营等。
章程:
1. 名称、驻地、决算年度
(1)联合会取名为“德中文化联合会”(2)联合会驻地柏林
(3)联合会登记注册于柏林夏洛登堡法院联合会目录中,并附名为“e.V.”(eingetragener Verein,注册联合会)
(4)决算年度为公历年度
2.联合会创建目的
(1)联合会仅仅服务于公共事业,非盈利性机构(2)联合会创建目的是推动欧亚及其他地区之间的文化交流,及人民间的互相了解,支持艺术家的创作
(3)联合会目标将通过以下途径实现:
- 寻找赞助人赞助展览、出版物、研讨会以及数字媒体,与文化交流项目
- 举办文化及学术活动,促进艺术、文化界的公共对话及各种相关培训活动
- 支持以文化、艺术、建筑为主题的学术出版物
3.公益性质
(1)联合会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追求盈利为目的。联合会的资金仅用于符合章程规定的开支(2)联合会会员不是联合会资金的受益者
(3)任何人不得成为与联合会创建目的无关的支出或者超出正常范围的津贴的受益者
4.会员资格
(1)任何自然人、法人以及团体都可以成为联合会会员。加入联合会的申请须由主席团批准。
(2)会员资格在以下情况下自动结束:
- 会员的死亡
- 每一决算年度前提出书面退会申请。申请须至少提前三个月向主席团提交。
(3)任何严重违反联合会利益的会员可以在经由主席团同意的情况下被开除。开除之前须举行对该会员个人或书面的听证。开除的决定须书面通知。该会员可在收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提出书面申诉。会员大会将对此作出最终决定。
5.联合会组成机构
联合会由以下机构组成:
- 会员大会
- 主席团
6.会员大会
(1)会员大会对以下事项负责:
- 联合会章程的修改
- 主席团的选举
- 听取主席团的工作总结报告
- 联合会会员费的制定
- 取消主席团拒绝入会申请的决定
- 取消主席团开除会员的决定
- 联合会的解散
(2)会员大会按惯例在每年的第一季度举行
(3)非惯例会员大会可以按照主席团、或四分之一以上会员的意愿举行
(4)会员大会的召集以及议事日程由主席团决定。惯例大会的举行及议事日程须在至少一个月前,非惯例大会在至少三个月前通告会员
(5)每一联合会会员都有权将全权授予另一会员
(6)大会决议由简单多数票通过。大会由主席团首席领导
(7)如大会决议涉及会员的开除、会员对开除通知的申诉、入会申请人对受拒的申诉,该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到会会员同意才能通过
(8)如决议涉及联合会的解散,须在专门为此召开的非惯例会员大会上经三分之二以上到会会员同意才能通过 。
(9)每次大会须作记录并由大会主席及起草者签名7.主席团
(1)主席团由三名会员组成:一名主席,两名副主席
(2)主席团以自愿形式主持联合会事物
(3)主席团在法内、法外由两名主席团会员代表
(4)副主席只有在主席无法执事的情况下才能全权代表主席
(5)主席团每三年经会员大会选举组成,可以连任
(6)主席团决议由会员简单多数票通过
(7)主席团会员可以在提交书面申请后自动退出8.会员开除
主席团可将损害联合会名誉和利益的会员开除。在宣布决定前须对该会员举行听证。该会员可在一个月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主席团提出申诉。最终决议由接下来举行的会员大会作出。9. 联合会的解体
在联合会解体的情况下,联合会的一切财产归于柏林中国文化中心所有,中心须将此资金用于服务于文化的公益性事业。